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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举办河池市房地产行业第三届“房协杯”运动会的通知
信息来源: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阅读数:发布时间:2018/11/30 9:44:02
河住房〔2018〕13号
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
关于举办河池市房地产行业第三届“房协杯”运动会的通知
各县(区)房管所、房改办,宜州区房产局,河池市房地产行业协会、河池市物业管理协会: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全民健身条例》,提高全市房地产行业工作人员的健身意识,倡导“健康生活、快乐工作”工作理念,经研究,决定在金城江举办全市房地产行业第三届“房协杯”运动会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比赛时间和地点
比赛时间:2018年12月21日—23日。报到时间:12月21日下午15:00;报到地点:河池碧桂园售楼大厅;12月22日-23号比赛、闭幕。比赛地点:金城江区六十米大道河池碧桂园“五小”分校区。
二、主办、承办单位
本次活动由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主办,河池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、河池市房地产行业协会承办。
三、参赛单位(企业)
各县房管部门(住建部门)、房改部门,全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,物业服务企业。
四、比赛项目
气排球、乒乓球。
五、组队方式
(一)气排球。各县(区)房管部门(住建部门)、房改部门可自行组队,也可在本系统内联合组队,不得聘请外援。各房开企业,物业服务企业可独立组队,也可联合组队,不得聘请外援。比赛采取男、女混合方式(三男两女)进行。
(二)乒乓球。为单打项目,各县(区)、各房开企业、物业企业最多可报名参赛三名,不得聘请外援。
(三)原则上个人乒乓球随气排球组队参赛。
六、参赛费用
(一)各县房管部门(住建部门)、房改部门免交参赛费。
(二)各房地产开发企业、物业服务企业,每支参赛队交参赛费1000元(含气排球、乒乓球),费用主要包括奖金奖品、比赛场地费、裁判费以及饮用水、宣传横幅、比赛用球、赛后用餐等。河池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除交纳1000元参赛费用外,将承担比赛费用的不足部分。
(三)比赛期间住宿统一安排,费用自理。
七、其他事项
(一)请各县(区)房管部门(住建部门)做好本次运动会的宣传工作,同时负责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、物业服务企业组队参赛的指导工作。
(二)请河池市房地产行业协、河池市物业管理协会负责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工作,并做好会员单位组队参赛指导工作。
(三)各参赛队原则上要求统一队服参加比赛。
(四)请各参赛单位于2018年12月15日前将《报名表》报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邮箱:gxhcfc@163.com,联系电话:2259199。
附件:参加第三届“房协杯”运动会报名表
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
2018年11月30日
信息公开选项:主动公开
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30日印发